問題:「我正在撰寫一篇藝術研究論文,請問梵谷的英文該寫成Van Gogh或van Gogh?」
-香港中文大學設計系學生
研究論文中由多部分要素構成的歐洲姓名
對於正在撰寫文獻探討的學者來說,其中一個容易分不清楚的地方便是由多元要素構成的歐洲姓名。
許多歐洲語系的姓氏通常會在前面加上介係詞,例如de、da、di、von、van皆代表of;或是加上冠詞,例如le和la代表the;甚至兩者皆有,例如du、des、del、de la、della、van der皆代表of the。這類前綴詞在古代通常代表貴族頭銜,或只是假的貴族封號,不過現今已不具貴族意味,只是剛好出現在某些歐洲名字之中。
在原本的歐洲語言當中,姓氏中的兩個要素之間通常會空一格,且前綴的介係詞或冠詞不須大寫,若放在句首則例外。若您打算撰寫會提及知名歐洲姓氏的論文,那便必須遵守這個規定,也就是:不能寫成De Beauvoir,而應寫成de Beauvoir;不能寫成Van Gogh,而應改成van Gogh。若該姓氏是置於句首開頭,則屬於可以大寫的例外情況有:De Gaulle led the Free French(De Gaulle領導自由法國運動)與Charles de Gaulle had a big nose(Charles de Gaulle有個大鼻子)。
有些歐洲名字很早就演變成一個字的拼法,例如:Dupont、Lamartine、Dallapiccola,不過這些名字並不太可能會造成問題,因為英文母語人士通常不知道這些第一音節所代表的重要意義。
具有前綴姓氏的家族來到美國後,通常會將姓氏改成一個字的形式,其中一個有名的例子是DiCaprio。進入美國後,法國人French le Blanc變成LeBlanc,義大利人di Franco變成DiFranco。不過,de Vries在英文中倒是有不同寫法:De Vries、DeVries、Devries,因此使用前最好先查清楚對方喜歡哪一種拼法。比起網路資料而言,Who’s Who一類的參考工具書較為可靠。
在美式英語裡面,在合併姓氏中保留大寫字母的用法是一種相當特別的做法。早期知名科幻作家Ursula K. Le Guin將她的姓改成LeGuin,但後來作品再版又變成分開的寫法,因此可以斷定她本人偏好後來的用法。合併姓氏的好處是方便電腦將其列入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清單中,如此一來許多網頁會將歐洲姓氏合併成一個字,不過這樣也就喪失了原本高貴雅致的意思。
學會如何正確分開歐洲姓氏要素後,您必須知道如何將其正確列入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清單,例如van Gogh要列為V;但Van Morrison要列為M的類別,因為Van是他的名,而不是姓氏。不過,Ludwig van Beethoven不應列為V,而是列在B的類別下。
此外,作者也必須知道: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的名稱多半會在名字後方加上地名,以表示其來自某個地區。Marie de France的意思是Marie of France,來自法國的Marie,但不可稱她為de France,一旦引介過她的全名後,請稱她為Marie。因此,千萬別被小說《達文西密碼》給誤導了,學者在現實生活中都稱達文西為Leonardo,而不是da Vinci。